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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 环保部门不再敢随意贴罚单、上封条!

发布日期:2017-08-30       阅读次数:277 次

“环保来了,小厂关了、大厂检修、停产整顿……接下来,别再跟我们说能不能优惠了,你该关心有没有货啦!。”某建材厂负责人说,这就是目前各行各业的真实写照。

 

  而10月1日起,贴罚单、上封条等现象都将彻底得到改变!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8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内容有,“10月1日起,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也就是说,全国所有企业环评相关的申请、审核、报表等费用全都免除!

 

  并且企业上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10日内,政府必须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审核同意。也就是说,只要公司、小厂等提交了环评报表后,政府部门就必须在十天内给予回复,否则视为审核同意!

 

  10月1日起政策出台后,贴罚单、上封条等现象都将彻底得到改变!也就避免了环保“一刀切”。 在一定程度,也能有效遏制环保督查过程中滋生的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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