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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召开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调查工作培训会议

发布日期:2015-09-30       阅读次数:500 次

根据《浙江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浙江省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方案》、《杭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第一阶段实施方案》等要求,为建立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源排放清单,近日,区环保局组织召开全区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调查工作培训会议。会议邀请了省环科院专家进行授课,市环科院、全区100余家企业及各环保监察所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

根据大气监测数据,目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超标的因子是PM2.5和臭氧,而臭氧主要是挥发性有机物经光化学反应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因此,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是有效改善大气质量的针对性污染治理措施。挥发性有机物来源广泛,其中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是主要来源之一,种类繁多。2015年初,省环保厅对20多个行业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整治规范,并于10月1日起对石化和包装印刷行业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试点工作。2016年1月1日起,“史上最严”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将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会上,省环科院专家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背景作了介绍,并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对印染、涂装、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调查表填报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对网上填报的操作流程做了示范,并就与会单位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交流与解答。

会议要求,各企业单位需高度重视挥发性有机物调查工作,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于10月中旬前完成首轮网上填报工作。各环保监察所要加强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填好调查表,督促企业按时完成填报工作。省、市环科院要加强技术指导,及时、耐心解答企业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企业填报情况把好审核关,保证填报质量。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调查工作,建立完善排放源清单,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排污收费、总量控制等工作奠定扎实基础,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切实保障“西湖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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